关于对全县《行政执法证》《行政执法监督证》进行年度审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08-05 09:36 点击:次
固政办〔2009〕101号
关于对全县《行政执法证》《行政执法
监督证》进行年度审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持证上岗、亮证执法的通告》的要求,为加强对全县行政执法人员的监督和管理,全面推进我县依法行政工作的顺利进行,县政府决定自2009年8月10日到30日对全县行政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证》《行政执法监督证》进行年度审验。各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统一到县政府法制办参加年度审验,凡逾期不参加年度审验者,视同废证。未参加年度审验的《行政执法证》《行政执法监督证》证件号县政府法制办将电视公告作废。
固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OO九年七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行政事务 执法 检验 通知
固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9年7月3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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