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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信阳市家电下乡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07-15 16:53 点击:

  

信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成立信阳市家电下乡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信政文〔2009〕5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开发区,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河南省家电下乡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豫政文〔2009〕4号)和国家家电下乡工作由试点转为推广的要求,为加强全市家电下乡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做好家电下乡工作,市政府决定成立信阳市家电下乡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李广胜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张 杰 (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殷述山(市政府副秘书长)

张绪友 (市商务局局长)

包盛柏 (市财政局局长)

张万明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

丁立平 (市监察局副局长)

何祥松 (市公安局副局长)

李金方 (市工商局副局长)

程功浩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彭 龙 (市国税局副局长)

陶丽华 (市商务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负责日常工作,张绪友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陶丽华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成员单位职责

商务部门负责家电下乡工作的组织实施,主要做好组织销售、货源供应、市场秩序等方面工作,扩大家电下乡产品销售,力保市场稳定;

财政部门负责补贴资金的落实、补贴审核、补贴资金的发放等方面工作,保证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

宣传部门负责做好家电下乡惠农政策的宣传工作,通过各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争取家电下乡政策在农村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让广大农民群众用好优惠政策;

监察部门负责监督财政补贴资金的审核、兑付,保证补贴资金安全发放到农民手中,使农民真正得到实惠;

公安部门负责做好家电下乡销售现场秩序维护和安全保卫工作,保障农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工商部门负责指导和协调基层工商所加强对家电下乡销售网点的服务,取消各种不合理的收费,促进下乡产品的流通;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家电下乡产品的质量跟踪检查,协调质量问题产品的处理,保证让农民买到放心的商品;

国税部门负责将达到一般纳税人标准的销售网点及时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加强税务管理,保障发票及时供应。
 


                                      二〇〇九年三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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