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请任免石乃冰等八位同志职务的报告
发布时间:2010-05-10 09:35 点击:次
固政文〔2010〕103号
关于提请任免石乃冰等八位同志职务的
报 告
县人大常委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特提请任免石乃冰等八位同志职务如下:
石乃冰同志任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彭仁群同志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胡海燕同志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程敬伟同志任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李顶霞同志任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
桂立同志任县商务局局长;
钱志来同志任县环保局局长;
免去高举科同志县环保局局长职务。
以上职务的任免,请审议。
县 长:曲尚英
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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