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河南省固始地方经济社会调查队印章的通知
固政办〔2009〕122 号
关于启用河南省固始地方经济社会调查队印章的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因机构更名,现启用“河南省固始地方经济社会调查队”印章,原“固始县农村社会经济调查队”印章同时作废。 特此通知
附: 新 印 模 固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00九年十月十二日主题词:行政事务 印章 通知 固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9年10月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