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方集镇人民政府印章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07-31 09:43 点击:次
固政办〔2009〕100 号
关于启用印章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固始县方集镇人民政府公章因使用年久,已出现章体破损、字体不清等问题,影响到正常办公使用。为此,原“固始县方集镇人民政府”印章作废,新刻制“固始县方集镇人民政府”印章一枚,现予启用。
附: 原固始县方集镇人民政府印模
作 废
新固始县方集镇人民政府
印 模
固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OO九年七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行政事务 印章 通知
固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9年7月29日印发
便捷导航
图文报表
设为首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