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始县“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固政文〔2010〕111号
固始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固始县“十二五”规划编制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固始县“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业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固始县人民政府
二○一○年五月七日
固始县“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十二五”时期,是我县加快发展、建设区域性中心城市重要历史阶段,也是我县全面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阶段。为编制和实施好“十二五”规划,根据全省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十二五”规划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更新规划理念,突出规划重点,改进规划方法,促进我县经济跨越式发展和社会事业全面进步。
二、主要任务
(一)开展“十二五”规划前期重大问题研究工作。
主要任务是拟定前期研究专题,完成课题招标和委托,组织开展对我县“十二五”时期的发展环境、思路目标、结构调整、产业布局、城乡区域、科教文化、改革开放、人民生活、资源环境和生态保护等重大问题开展前瞻研究,理清长远发展思路,对前期研究课题成果进行审议,形成前期课题成果,为规划纲要、专项规划的制定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重大问题目录由县发改委会同县直有关部门确定,以招标和委托方式组织开展研究。
(二)完成《固始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的编制工作。
1.起草思路。主要任务是在前期研究的基础上,提出“十二五”期间面临的发展背景、发展环境,分析所处的发展阶段,提出“十二五”期间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形成“十二五”规划基本思路。
2.编制《纲要》。主要任务是在规划思路的基础上,深入分析“十二五”期间固始发展的有利条件和制约因素,提出“十二五”期间发展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确定一批重大项目,对一些事关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对策措施,起草《纲要》,并组织论证、上报。同时,配合县委办公室起草《中共固始县委关于制定<固始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
《纲要》是总体性、纲领性的规划,在各类规划中处于“龙头”地位,是编制专项规划以及制定各项经济发展措施和年度计划的依据。县“十二五”规划纲要草案由县政府提出、县人大审议批准。起草工作由县发改委牵头,县直有关部门参与。
(三)组织开展我县“十二五”专项规划编制。
按照“符合政府履行公共职责,需要政府扶持、调控和引导的领域可编制专项规划”的原则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主要在经济建设、社会发展、资源环境、体制改革、区域协调等方面,选择一批重点行业领域,组织县有关部门编制“十二五”专项规划。
重点专项规划是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特定领域为对象编制的规划,是规划纲要在特定领域的延伸和细化,是指导该领域发展、决定该领域重点工程和安排政府投资的依据。专项规划由县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确定,县直有关部门牵头负责起草,报县政府审核通过后印发。
(四)编制各乡镇“十二五”规划纲要。
各乡镇“十二五”规划纲要的编制,要符合县“十二五”规划纲要的总体要求,并与县专项和行业规划等相关规划相衔接。各乡镇要就规划纲要草案中的支柱产业、跨区域的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和布局、重要的资源开发项目以及其它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影响的规划内容,与县发改委及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进行衔接。
各乡镇“十二五”规划纲要由各乡镇提出,同级人大审议批准后,送县发改委备案。
三、进度安排
按照五年规划的编制程序,结合“十二五”规划的要求,“十二五”规划前期课题研究、《纲要》编制、专项规划的编制将按照“依阶段进行”与“同步推进”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具体安排是:
(一)前期研究。
2010年5月上旬,召开“十二五”前期重点课题研究推进会,全面部署前期研究工作。
2010年6月下旬,召开课题研究成果汇报会。
2010年6月下旬,召开课题研究成果专家评审会。
(二)《纲要》编制。
“十二五”规划纲要的编制大致分为五个阶段,即基本思路形成阶段--《纲要》框架形成阶段--《纲要》形成阶段--《纲要》审议阶段--《纲要》发布与宣传阶段。
1.基本思路形成阶段(2010年7月)
2010年7月上旬,形成“十二五”基本思路初稿上报省发改委。
2010年7月下旬,在吸收“十二五”前期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形成“十二五”基本思路上报县委、县政府审定。
2.《纲要》框架形成阶段(2010年8月)
2010年8月上旬,形成《纲要》框架初稿,征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意见。
2010年8月下旬,形成《纲要》框架,报县委《建议》起草小组。
3.《纲要》形成阶段(2010年9月--2010年12月)
2010年9月--10月,衔接专项规划和乡镇规划,形成《纲要》初稿,征求发改委系统内意见。
2010年11月上旬,形成《纲要》征求意见稿,广泛征求县直部门、乡镇和社会各界意见。
2010年11月中下旬,县委出台《建议》。
2010年12月上旬,形成《纲要》送审稿,组织专家评审。
4.《纲要》审议阶段(2010年12月--2011年1月)
2010年12月中下旬,《纲要》送县委、县政府审议。
2011年1月,《纲要》提交县人代会审议批准。
5.《纲要》发布与宣传阶段(2011年2月--2011年12月)
2011年2月,发布《纲要》。
2011年3月--12月,宣讲《纲要》。
(三)专项规划编制。
“十二五”专项规划的编制分为五个阶段,即规划立项阶段--规划起草阶段--规划征求意见阶段--规划完善与报批阶段--规划汇编阶段。
1.规划立项阶段(2010年5月--6月)
2010年5月,各部门根据行业自身的条块要求、发展需要并结合前期重点课题研究计划、“十一五”编制情况,先行提出“十二五”专项规划立项申请报送县发改委。
2010年6月上旬,县发改委对立项申请进行分析论证、综合平衡,县政府办下达重点专项规划编制计划。
2.规划起草阶段(2010年5月--2010年8月)
2010年5月--2010年8月,起草规划。
2010年8月,形成规划初稿,报送县发改委。
3.规划征求意见阶段(2010年9月--12月)
2010年10月,县发改委反馈初稿修改意见。
2010年11月,形成征求意见稿,报送县发改委。
2010年12月,广泛征求上级行业主管部门、相关县直部门、乡镇意见。
4.规划完善与报批阶段(2011年1月--6月)
2011年1月--2011年2月,与《纲要》衔接,广泛征求社会意见。
2011年3月--2011年4月,形成规划送审稿,组织专家评审。
2011年5月--2011年6月,经县发改委初审后,分批次提交县政府审批印发。
5.规划汇编阶段(2011年7月--12月)
县发改委汇编县规划《纲要》、专项规划规划以及各乡镇《纲要》。
(四)各乡镇规划编制。
各乡镇规划编制安排,由乡镇根据自身实际安排,但乡镇《纲要》原则上应形成于县规划《纲要》之前。
四、编制要求
(一)认真做好“十一五”规划执行情况评估。
各乡镇、各部门要对本地、本部门“十一五”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全面总结成功经验,找准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主要矛盾,为编制“十二五”规划提供依据;同时,认真总结“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经验,改进“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
(二)突出规划重点。
科学界定规划编制领域,把规划重点放在政府履行公共职责的基础设施、重要资源、生态环境、公共服务等领域。这些领域必须编制规划,且要做深做实,增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使之切实成为政府审核项目、安排投资的依据,为企业决策、引导社会投资方向提供参考。要按照“有所为、有所不为”原则,认真分析“十二五”期间面临的重大战略性问题,围绕重点任务、重点领域、重点区域以及重点项目等,研究提出解决问题思路和对策措施。对一般性竞争领域,政府规划的内容主要是规范市场秩序,制定政策导向,以促进公正、公平和公开的市场竞争环境的形成和完善。
(三)加强重点项目的前期研究工作。
重点项目是落实规划建设任务的重要载体,是实现规划目标的重要手段,是规划的重要支撑。在以政府为主体的规划中,重点项目主要是指应由政府配置资源的交通、能源、水利、环保、生态、市政、教育、科技、文化等建设项目,也包括一些应由政府协调建设、不直接参与投资的支柱产业大型项目。要尽早启动新建项目的前期研究工作,研究提出一批关系全局、意义深远、带动作用强、政府组织实施的重点项目,明确“十二五”期间需要建设的公共产品、基础设施、可持续发展的重点项目,并做好论证工作,为做深做实专项规划打好基础。
(四)加强规划间的相互衔接。
规划之间的衔接协调是保障规划科学性、有效性的必要环节。衔接协调的内容包括:宏观调控重要指标、支柱产业、基础设施、重要资源开发以及关系全局的重点项目布局和主要对策措施等。要做好县“十二五”规划体系内总体规划纲要与重点专项规划、各乡镇规划纲要衔接,避免冲突,保证规划思路的统一和规划的可行性;尽量使本县规划和国家、省市各类规划相衔接,充分体现国家和省要求,以使我县发展尤其是重点项目建设获得国家及省的大力支持;增强规划的全局性,加强部门间分工合作,防止规划部门化,形成规划在解决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上的合力;做好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与空间规划衔接,把各项发展思路和措施落到实处。
(五)增强规划编制民主性和科学性。
加强调查研究,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集思广益,增强规划工作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使政府决策能更好地反映民情,提高决策科学化和民主化水平。在规划编制过程中,要认真做好规划编制的基础调查、信息搜集、课题研究、项目论证等前期工作,并采取座谈会、协调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有关方面意见,特别要注意倾听利益相关者的意见和建议。在规划编制程序上,要建立和完善规范化的民主制度、衔接制度、论证制度、公布制度、评估制度等。要改进规划评估论证方法,除本部门、本系统专家参与评估论证外,还要注重吸收相关部门专家参加评估论证。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编制县“十二五”规划《纲要》是在全县范围内进行的一项大型系统工程,时间长,任务重,涉及面广。为保证“十二五”规划的协调性、衔接性、可操作性和规划编制过程的科学化、民主化,县政府成立固始县“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由县长曲尚英任组长,领导小组成员由县直各相关单位领导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委,发改委成立“十二五”规划纲要起草小组,由县发改委张西才主任总负责,县发改委苑学军、张卫林副主任具体负责,县相关部门业务骨干参加,县发改委规划科等相关科室承担具体工作,县委办、县政府办相关负责人担任顾问,县政府督查室负责督查相关进度。
(二)规划改革与创新。
丰富研究手段和方法。促进前期研究与专项规划研究相结合。为加强发展规划与专项规划的协同性、相关性,在前期研究阶段,同步考虑“十二五”各行业、领域的发展,提出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为专项规划的确定和编制做好基础性的工作。提高公众参与程度。加大规划编制工作的透明度和公开度,开展社会各界建言献策活动,主动向县人大、政协汇报和通报情况,广泛听取老同志、专家、企业界和公众的意见,增强规划的民主基础。加强培训。加强与高校及科研院所合作,通过专家授课以及网络、简报等媒介,采取组织专题培训、县内外培训、考察、交流以及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培训等方式,开展多层次培训活动,提高政府部门尤其是发展改革系统规划工作者业务水平。
(三)落实规划经费。
根据国发〔2005〕33号文件精神,编制固始县“十二五”规划纲要、专项规划所需经费,列入县级财政预算安排;各乡镇编制规划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部门列入本级财政预算解决。
主题词:计划 规划 方案 通知
固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年5月1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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