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办公室主要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2005-06-28 17:15 点击:次
负责对全县政府法制工作的规划、协调、监督、服务;负责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的计划、起草、审查、备案和解释,承办法规、规章和上级规范性文件的征求意见工作;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审查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资格,协调各行政部门行政执法纠纷;指导全县的行政复议、应诉、国家赔偿工作,承办县政府受理的行政复议案件,代理县政府的行政诉讼和经济、民事诉讼,承办县政府决定受理的行政赔偿案件;组织法制学习、宣传、培训,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制服务;完成县政府和上级政府法制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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