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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以职业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的民办学校审批

发布时间:2009-07-27 09:44 点击: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一条

办事程序:

1.申办报告及有关材料

2.实地考察

3.审批

办理时限:一周

申报材料:申报报告;填报社会培训机构审批表;学校规章、管理人员资料;学校场地及设备资产有效证明;校长、教师、财会人员资质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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