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小”场所消防安全隐患自查自防20条
1、是否有留守儿童玩火,玩电器、燃气等现象?
——教育家长看管好儿童,禁止儿童玩火、玩电器、燃气等。
2、场院、车间(加工点)是否有乱扔烟头、火柴梗现象?
——烟头、火柴梗等丢弃前应熄灭。
3、个人居住的房间或者职工宿舍、休息间是否有躺在床上、沙发上吸烟现象?
——严禁躺在床上或者沙发上吸烟。
4、楼道、阳台、柴草、易燃物堆垛等地是否有燃放烟花爆竹的痕迹?
——严禁在楼道、阳台、柴草、易燃物堆垛等地燃放烟花爆。
5、大风天气是否有室外明火作业、加工现象?
——严禁大风天气在室外明火作业、加工、生产。
6、场所内是否有在可燃材料底座上使用的蜡烛、油灯、蚊香等现象?
——场所内使用蜡烛、油灯、蚊香时应放置在不燃材料底座上。
7、使用的电暖气、火炉等产生高温或者明火的设备附近是否有可燃物?
——电暖气、火炉产生高温或者明火的设备附近严禁堆放可燃物。
8、是否私拉乱接电线,用铜丝、铁丝、铝丝代替保险丝,随意增加保险丝面积,在电线上搭、挂物品等现象?
——严禁私拉乱接电线,用铜、铁、铝丝代替保险丝,随意增加保险丝面积。严禁在电器线路上搭、挂物品。
9、楼道口、门厅是否存在电动车充电现象?
——清理易燃物,电动车集中存放并设置专用充电场所。
10、场所内是否使用电熨头、电热炉、电暖气、电饭锅、电热毯,长时间不使用的用电设备是否处于断电状态?
——使用电熨头、电热炉、电暖气、电饭锅、电热毯等电器期间,应有专人看护,使用后切断电源。长时间不使用的设备时应处于断电状态。
11、店铺、场所内是否有人员留宿?
——店铺内留宿人员不得超过两人,超过的一律予以清理。
12、照明灯具与窗帘等可燃物之间是否有足够的安全距离?
——照明灯具与窗帘等可燃物之间应有足够的安全距离。
13、燃气灶具使用时是否有专人看管?
——燃气灶具使用时应有专人看管,防止溢锅、干锅引起火灾。
14、家用液化气钢瓶是否远离火源、热源?
——家用液化气钢瓶应远离火源、热源,严禁过量充装,严禁随意倾倒残液。
15、地下室是否储存液化气钢瓶或者使用液化气?
——严禁地下室储存液化气钢瓶,严禁在地下室等密闭空间使用燃气。
16、小区或者居民点是否有燃气泄漏?
——发现燃气泄漏应及时关断气源阀门,打开门窗通风,不得使用开关电器设备和动用明火,及时通知维修人员维修。
17、场所所在楼宇楼或者大杂院疏散通道、楼梯和安全出口是否堆积杂物,是否畅通?
——严禁堆放杂物,应保持疏散通道、楼梯和安全出口畅通。
18、家庭或者场所阳台、窗户是否设置金属栅栏?
——阳台、窗户等设置金属栅栏时不应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应能从内部易于开启。
19、场所或者小区内是否配备灭火器、醒目位置是否设置消防安全标语、提示?
——场所或者小区内应配备足够灭火器、醒目设置消防安全标语、提示等。
20、场所人员以及居民群众是否熟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与周围环境?
——场所人员以及居民群众应了解和熟悉疏散路线、安全出口和周围环境,定期组织培训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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