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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始县人事局主要职能

发布时间:2009-07-22 17:33 点击:

  

固始县人事局主要职能
 
县人事局是县政府综合管理全县人事人才工作和推行人事制度改革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
1、    负责全县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规划、结构调整和宏观管理;贯彻上级人事管理政策和法规;对全县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人事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督促检查和协调服务;编制全县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计划和工资计划,管理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基金;负责全民所有制单位人事统计及统计分析工作。
2、    贯彻上级人事制度改革的政策和法规,会同有关部门协调指导全县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干部管理;参与机构编制、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研讨。
3、    依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及各项配套法规,制订我县国家公务员职位分类、录用、考核、奖励、纪律、职务升降、任免、培训、交流、回避、工资福利、辞职辞退、退休、申诉控告等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对实施国家公务员制度工作进行综合管理,指导和协调各部门实施国家公务员制度等工作。
4、    按照管理权限,综合管理全县国家公务员、事业单位职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的考核工作,制订年度考核及业务考核的措施并组织实施;承办县政府及县政府提请县人大常委会的人事任免事项;综合管理政府行政奖励、表彰工作,审核以县政府名义奖励、表彰的人员,协调各部门的表彰活动;承办落实干部政策的工作。
5、    研究制订全县人才流动实施办法,培育和管理人才市场;承办国家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一定层次的工作人员的调整;负责国家机关工勤人员、事业单位工人聘用和流动管理;管理全县人事代理、人事争议仲裁工作。
6、    综合管理全县专业技术人员工作,制订有关具体办法并组织实施;贯彻上级职称改革、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评定和资格考试、职务聘任的政策规定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搞好全县有突出贡献的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的选拔、评审、推荐工作。
7、    综合管理全县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和工资福利工作,贯彻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的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定级工作。
8、    负责全县研究生、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和管理工作,引导大中专毕业生进入人才市场。
9、    贯彻国家关于军官转业安置政策,落实上级安置办法、安置计划、培训计划等;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随带家属的就业安置工作。
10、            贯彻国家干部退(离)休政策,办理干部的退休手续;依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负责办理机关、事业单位工人退休手续;协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企业干部的退休工作。
11、            依据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对聘用制干部实行综合管理。
12、            综合管理国家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和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13、            负责管理全县人事工作重大课题的调研、人事信息的传递、汇报工作。
14、            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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