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科职责
发布时间:2009-07-22 16:01 点击:次
主要工作职责
(一)贯彻国家、省、市关于劳动争议仲裁的政策、法规;
(二)承办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的日常工作;
(三)根据仲裁委员会的授权,负责管理仲裁员,组织仲裁庭;
(四)管理仲裁委员会的文书、档案、印鉴;
(五)负责劳动争议及其处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政策咨询;
(六)向仲裁委员会汇报、请示工作;
(七)负责本辖区聘用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审查鉴证工作;
(八)办理仲裁委员会授权或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方式:
电话:(0376)4669011; 邮政编码:465200
单位地址:信阳市固始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一楼
便捷导航
图文报表
设为首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