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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是:

   办 事 指 南

 

固始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单位主要职责:

     
  一、行使政府职能,依法实施社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政策,负责保险基金的征缴,支付和管理。
   二、负责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推进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
   三、贯彻落实“先培训,后上岗”,积极推进劳动预备制度,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加快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
   四、负责全县劳动用工管理,签定劳动合同,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五、组织管理劳务输出,职业介绍和劳动人事代理工作。

 

   机构设置:
 
   (一)城区劳动保障事务所

   一、做好下岗失业人员的管理工作,组织开展职业培训和就业服务;
   二、负责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
   三、负责劳务输出工作的组织、管理和服务工作。
   四、负责劳动保障服务信息网络管理和各类数据的统计调查及平台建设的基础性工作;
   五、审查用人单位招生、招工广告和实行招工备案,监督检查用人单位用工情况。
   六、负责全县内养老、失业、医疗保险的管理服务工作。

 
   (二)工伤保险所

   一、根据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征收工伤保险费;
   二、为参保的用人单位办理工伤保险登记,并负责保存用人单位缴费和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情况的记录;
   三、进行工伤保险的调查统计;
   四、按照规定管理工伤保险基金的支出;
   五、为工伤人员免费提供咨询服务。

 
   (三)劳动监察大队

   一、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规范企业用工行为;
   二、订立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情况;
   三、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制度情况;
   四、职工工资支付和最低工资保障情况;
   五、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特殊保护规定情况;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内容。

 
   (四)劳务就业管理所

     负责全县劳动用工管理,劳务输出,职工介绍和劳动人事代理工

 
   (五)劳动就业训练中心

  一、贯彻落实“先培训,后上岗”的政策原则,积极推进劳动预备制度,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阳光工程”培训以及针对农村贫困户子女实施的“扶贫培训”计划加快提高劳动者素质,为我县经济建设和社会化进步服务。
   二、加快职业培训改革,充分发挥“职业培训基地”的综合实力,指导、规范我县社会培训机构办学行为,加强日常管理,做好业务指导。
   三、按照职业技能鉴定的《国家职业标准》和《职业技能鉴定规范》有关程序,规则组织鉴定工作,强化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管理。
   四、加强同职业介绍机构和用工单位的联系,及时了解职业需求信息合理设置专业,配全局做好失业,下岗职工再就业培训工作。   

 
   (五)职工失业保险管理所

   筹集失业保险基金,为失业者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并帮助其实现再就业。
   向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征缴失业保险基金,对失业人员进行生活救助,转岗培训,就业指导。

 
   (六)社会养老保险管理所

  行使政府职能,依法实施社会养老保险,促进全社会劳动者依法参加养老保险,缴纳养老保险费,确保全县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按时足额发放,全面推进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

 
   (七)社会医疗保险中心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医疗保险的方针政策;
   二、负责医疗保险基金的征缴、支付和个人帐户的管理;
   三、负责对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的选择确定;
   四、按照协议对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医疗服务进行监督管理;
   五、负责医疗保险政策咨询。

 
     电  话:0397-4942254